1、有足夠經濟能力僱用外傭。一般來說,以每僱用一名外傭計算,僱主的家庭入息必須不少於每月15,000元,或僱主須擁有款额相若的資產,足以在整個合約期內僱用該名外傭。
2、外傭與僱主必須簽訂指明的標準僱傭合約。
3、外傭只可為僱主執行標準僱傭合約內所列的家務。
4、外傭在香港特區逗留期間不得為他人從事僱傭工作。
5、僱主須承諾給予外傭的薪金不少於香港特區政府公布的規定最低工資。如沒有膳食提供予外傭,經議訂的膳食津贴不得少於每月港幣$1,236元。
6、外傭必須在標準僱傭合約內列明的僱主住所工作和居住。
7、僱主須為外傭提供合適和有合理私隱的住宿地方。
8、僱主及傭工僱傭關係的真正目的並無疑問,兩者亦無已知的不良記錄。
9、僱主須為真正居港的香港居民。